网络安全没有严格法律依据,如何让人敢实名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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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新浪微博注册也不是那么”一帆风顺”了.  要么需要通过手机验证, 要么需要填写非常详细的个人信息(例如身份证, 姓名等).   当然我们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欺骗网站, 进行验证通过.

谈一下网络实名制, 固然一直是争论的焦点. 北邮前人文学院院长, 李教授一直在研究网络实名制的问题及相关法律.  但是对于网络来讲, 实名制带来的不仅是对于gov有利的一面,也有让人担忧的一面.  不像火车票的实名制, 火车系统是全国垄断的系统且属于国企, 而且火车票由个人自行保管. 那么对于垄断大型企业,我们还可以稍微认为可靠一点, 毕竟铁路系统有钱, 设备和人力应该可以 应聘或者承包给更有实力的企业. 我们只能这么认为,实际上, 铁路部门没我们想象的简单.

但对于一个互联网企业来讲, 相比铁路部门, 个人认为可靠性更差. linkedin 据说已经被黑, 大量的个人信息被报漏.  当然国内前些日起,  csdn等网站的脱裤等,也报漏了, 安全性目前根本无法做到万无一失. 那么如果我们实名制后, 导致个人的信息泄露?那么谁来承担责任?

如果没有人来承担责任, 那么我们为什么愿意实名制?  这里不谈政治因素的话, 我作为一个网民, 我会坚决拒绝网络实名制. 因为你们只要求我实名, 而没有任何法律保证来保证我的信息安全, 个人认为这是不平等的条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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